新京報訊 (記者吳敏)中國證監會12月6日發布兩則信息披露指引,其中要求發行人在審計截止日到招股書簽署日之間超過4個月的,補充提供期間的季度財務報表。證監會也在同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股改革意見的后續配套措施正在抓緊落實。
不審核盈利但信披更嚴
此次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兩則信息披露指引,分別規范了招股材料披露的時效和財務風險警示等問題。
其中一則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向投資者揭示最新的企業經營情況,即審計截止日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之間超過4個月的,應補充提供期間季度的財務報表并披露主要財務信息。
此外,擬上市公司還應披露審計截止日后的主要經營情況,并作充分風險提示。發行人預計年初至發行上市后第一個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凈利潤可能較上年同期發生較大下降的,應作重大事項提示。
這一要求可能將業績變臉的風險通過信披完整地向投資者展示,同時也有望減少業績粉飾。此前A股不少新公司在上市后第一個年報中業績降幅超過50%,且未在此前的招股材料中揭示風險。
此外,證監會還要求擬上市公司應結合自身所處行業、經營模式、同行業比較等,深入而有針對性地對盈利能力信息進行分析和披露。
此前證監會在新股改革意見中表示,不再對擬上市公司盈利等做實質判斷;但最新的規則顯示,擬上市公司對財務信息的披露將更嚴格。
退市制度將進一步完善
證監會昨日也表示,在新股發行改革的同時,退市制度將堅持市場化、法制化和常態化的方向。
在證監會的描述中,未來將推動存在退市可能或退市需要的公司在法律、規則框架內主動退市,健全完善交易所市場與場外市場對接機制,疏通退市公司轉板掛牌交易和重新上市渠道。
退市規則制度中,投資者保護主要是通過充分揭示風險等完成的。證監會稱,將加強退市信息披露,通過提高披露頻率、完善披露內容及加強披露管理等方式強化退市風險警示機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風險。
此外,在退市整理期內,投資者有“繼續持有”或者“賣出”的選擇權;終止上市后其股票可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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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發現昌九生化信披違規
證監會在6日下午的新聞發布會上通報,經過初步核查,未發現昌九生化信息披露存在違法違規問題。這一表態意味著,昌九生化融資客可能失去了從監管層處獲得翻盤的機會。
昌九生化此前一度面臨暫停上市風險,2012年開始,其股價從11元附近一路飆升,5月份盤中一度超過40元。其間由于贛州市國資委在一份通知中提及“推進稀土礦業公司、水務集團、昌九生化的上市重組工作”,投資者預期贛州稀土將借殼昌九生化,紛紛押注融資買入。
但今年11月4日,威華股份披露贛州稀土將借殼威華股份。隨后在11月4日-11月13日,昌九生化連續7天跌停,大量融資買入的投資者爆倉。投資者質疑昌九生化在信息披露中有意誤導。
證監會稱,對于投資者反映的問題和市場質疑,已向當地政府進行通報。(吳敏)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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