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朱凌 隨著社會組織發展進程加快,現有法律法規已與實踐嚴重脫節,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希望通過特區立法權制定一部順應時代發展要求和社會組織發展趨勢的地方法律,昨日發出“英雄帖”,獎勵5萬元征集優秀草案文本。
完整嚴謹草案、只言片語都歡迎
“今日之中國,社會組織風起云涌。時勢造英雄,推進社會組織建設仍需群策群力,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現廣發英雄帖,召集各路英雄豪杰,共商社會組織立法大計!”昨日,一封江湖氣十足的“英雄帖”出現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網。
“英雄帖”稱,與社會組織快速發展相比,立法工作非常滯后。國內迄今還沒一部社會組織基本法,法律規范的缺乏,已構成社會組織發展的瓶頸,深圳決定率先探索。意見建議無論是完整嚴謹的法律草案,還是只言片語的真知灼見,都一概歡迎。
深圳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執法監察處長曾映紅表示,“我們本想等民政部出臺上位法后再結合深圳特點推出深圳版本,但部里消息說近兩三年可能無法推出,現在確實面臨許多問題,所以我們想通過深圳的特區立法權來探索。”
2014年12月,中共深圳市委辦公廳、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構建社會組織綜合監管體制的意見》,開辟深圳各部門聯合監管社會組織的先河,然而《意見》的效力遠遠比不上立法,曾映紅表示,《意見》實施過程中很容易發生部門間“扯皮”現象。
截止日期為7月31日
開門立法可不是空喊口號,深圳市民管局這次拋出真金白銀,獎勵5萬元征集優秀草案文本,《深圳社會組織立法建議征集方案》中提到,經專家評議遴選進入前三名的優秀草案文本,將在深圳市民政局官網與《深圳社會組織觀察》等媒體公布,并給予獎勵人民幣伍萬元整(含稅費);經評議遴選進入前三名的立法建議(含框架、思路),給予獎勵人民幣伍仟元整(含稅費)。
如何才能拿到獎勵?《方案》中提了基本要求:《深圳經濟特區社會組織條例(草案)》(含起草說明)應當厘清社會組織內涵外延、活動原則與范圍、社會組織自治與監管之邊界;明確社會組織登記、培育扶持、內部治理及其他創新內容等;所擬規定符合國家政策及深圳特區立法實際,并具可操作性;體例結構、邏輯、內容、規定、語言、文本格式等須符合立法技術規范。《說明》應當闡述《草案》起草背景、思路及主要內容。
此外,相關立法框架、思路、建議應圍繞社會組織規范管理相關問題,提出具有建設性意義、可操作性強的意見。
“英雄帖”規定了截止日期,需要在2015年7月31日前將法律草案或立法建議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到sgj@ szm z.sz.gov.cn,并公布了聯系人:張小姐,聯系電話13728841062。
至于深圳社會組織立法的時間表,曾映紅透露,將在年內形成草案,目前工作主要是收集初步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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