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一家酒業公司,本來有自主品牌,因生意不好做,竟然打起了假冒國際知名葡萄酒品牌的主意,買來假冒酒瓶、酒標等,在煙臺市保稅區租用的廠房內灌裝,普通的葡萄酒搖身變為“拉菲”、“奔富”等國際名酒,銷售159.5萬余元。最終,這家酒業公司被判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公司董事長徐巍江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生意不好做買來酒標造假酒
2009年,這家酒業公司成立,經營瓶裝葡萄酒和葡萄酒原液,股東為徐巍江和梁紅敏夫婦。公司原本有自己的品牌,“用進口的原漿生產自主品牌?!睙熍_市芝罘區檢察院公訴三科副科長崔洪雁回憶,但生意并不好做。
有一次,在廣州參加活動時,公司董事長徐巍江發現一些酒業公司通過貼假標識的形式賺錢,而且有人專門銷售國際名酒的假冒標識。為什么不如法炮制?回到煙臺后,他開始實施自己的計劃。2010年下半年開始,在沒有經過商標專利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徐巍江策劃、安排公司從南方購買假冒酒瓶、酒標、瓶蓋、木塞和散裝葡萄酒液,利用公司原先就裝配的葡萄酒灌裝生產線,在煙臺保稅區租用的廠房內,生產假冒國際知名葡萄酒,品牌包括“拉菲”、“奔富”、“木桐”、“龍船”等,銷往北京、廣州、煙臺等地。
崔洪雁介紹,這些酒的銷售價格低的十余元,高的一二百元。實際上灌的酒漿都是一樣的,每斤的進價為9元左右?!胺浅1普?。”崔洪雁說,一般人很難分辨,為了更能迷惑人,公司還安排人在生產好的假冒酒瓶上打碼。
案發后,公安機關從這家公司倉庫內查獲未經銷售的貨值金額人民幣23.5萬余元的葡萄酒一宗。經鑒定,被扣押的葡萄酒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
芝罘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姜峰介紹,以前發現過假冒注冊商標的行為,但主要是當地酒,而且多是家庭作坊式的,像這家公司這樣在保稅區內生產、使用流水線成規模生產的還是第一個。
在假冒注冊商標的過程中,公司安排專人聯系銷售假冒酒、安排人送貨、組織工人灌裝葡萄酒、運輸等,從生產到銷售,形成了一個完整的鏈條。
夫妻兩人均獲刑共被罰款百余萬
芝罘區檢察院2014年7月25日提起公訴,芝罘區法院經審理后判決,酒業公司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徐巍江犯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90萬元;梁紅敏和其他6人也以相同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不等,并各處罰金20萬元至6000元不等。
早在2011年8月,芝罘區檢察院就與工商等部門簽訂了《關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實行信息共享。“通過這個渠道,我們發現工商局查辦的這起案件已經達到了刑事立案標準?!苯逭f,因此建議區工商局將案件移送芝罘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公安機關根據這一線索開展偵查,2013年5月10日立案。
“這一做法可以讓檢察機關掌握更多線索,同時促進行政執法機關嚴格規范執法,防止行政執法機關以罰代刑等現象,一罰了之?!鄙綎|嘉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良玉分析。
“侵犯知識產權可能面臨刑事處罰,這一案件的警示意義在于鼓勵企業創新,避免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眲⒘加裾f,知識產權是無形資產,企業在經濟交往中必須提升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而且在假冒注冊商標行為中,消費者不具備專業能力辨別商標真假,法律的嚴懲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
近期,省檢察院出臺了依法保障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加快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檢察機關將強化對涉及市場準入、不正當競爭等問題的法律監督。
(文中徐巍江和梁紅敏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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