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記者 楊兆蓮)9月1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第50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今后我區將通過政府主導,妥善解決鄉村醫生的收入補償、基本養老保險和離崗老村醫的生活補助等問題,建立全區職業化的鄉村醫生隊伍,填補農村醫療服務“短板”。
據統計,截至2014年底,全區有村衛生室2386個,依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注冊在崗村醫3264人。其中,60歲以上的占到27.54%。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醫改工作的深入推進,老村醫退不出去、新培養村醫進不來的矛盾日益突出,待遇偏低、人員偏少、年齡老化,服務能力弱、離崗后生活沒有保障等問題已嚴重制約了全區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意見》提出,到2017年,全區每個行政村和生態移民村都有一所標準化衛生室。《意見》明確鄉村醫生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落實基本藥物統一采購配送機制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機制。
《意見》明確收入補償機制,在崗村醫生活補助區分資格補助標準不同,取得《鄉村醫生職業證書》的,每月補償500元;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每月補償800元;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每月補助1000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由中央、自治區及市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資金安排,基本醫療一般診療費由醫保基金承擔。
《意見》還提出了鄉村醫生退出機制,明確鄉村醫生退出年齡,對離崗村醫實行生活補助,其中:對2004年以來注冊在崗、年齡達到60周歲且健在的離崗村醫,按其實際從事村醫年限×15元/月的標準,逐月發給生活補助;對2004年以來注冊、離崗時未滿60周歲且健在的村醫,按其從事村醫年限,給予每年500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對2004年以前持有當地衛生行政部分頒發的鄉村醫生證書且健在的離崗村醫,按其從事村醫年限,給予每年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補助。鄉村醫生活補助納入市、縣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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