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董某因報復工友,于1994年在甘肅省隴南市文縣制造了一起特大爆炸案,致4人死亡10受傷后潛逃。近日,《法制日報》記者從隴南市人民檢察院獲悉,隱姓埋名潛逃了21年的董某已被文縣警方于今年6月在云南省抓獲,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起訴中。
經查,1994年6月,四川省江油市北城鄉柳林村村民童某等5人先后來到文縣一私人采金點當架廂匠人。
1994年6月14日,由于金坑下雨漲水無法施工,董某趁四周無人便去涮金的金盆里偷著涮金,結果被負責看管槽子的強某發現后制止。事后,一起在該地干活的老鄉童某、瞿某、劉某、陳某4人都覺得董某的偷盜行為給四川老鄉丟了臉,便在背地里議論,被董某聽見。4人又孤立、排擠董某。
1994年6月15日6時許,董某凍得睡不著,便起床生火烤火。這時,他發現帳篷里有一袋炸藥和一盤導火索,突然想起童某等4人對待自己的種種不是,便打算實施爆炸來報復。董某提著炸藥桶走到童某等4人住的帳篷旁,用煙點燃導火索,將炸藥桶從門中扔進去,爆炸導致童某等4人當場死亡,強某等10人受傷。
據辦案機關介紹,董某在陜、甘、川等地來回逃竄一段時間后,最后落腳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持假身份證隱姓埋名在此處長期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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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姓埋名四處逃亡
據文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大隊長張軍介紹,董某作案時是29歲,如今已是年過五旬。逃亡的日子里,他患上了糖尿病,視力也出現了問題,他根本不敢去醫院就醫,平日里與妻子共用一部手機,除了幫助妻子出攤和收攤外,其余時間都躲藏起來,不與人交往,周圍鄰居也不知道他的底細和來歷。
據董某講述,作案后,他一直沿著河道向下游逃跑,途中將包里剩余的炸藥、雷管、斧頭一起扔在河里。在陜、甘、川等地來回逃竄一段時間后,便去了四川省理塘縣挖金。其間,在理溏縣撿了一張商某的身份證,他看和自己長得像,就一直用著。后來,怕警方查出自己的真實身份,就將自己的身份證扔掉,把名字更名為商某。由于在理塘縣有高原反應,他最后落腳于昆明市西山區,和妻兒一起生活。
說起已故的父母,董某有些哽咽,并懊悔不已。據張軍向記者介紹,案發后,犯罪嫌疑人董某一直外逃,其妻張某攜子離開后,董某一家人逐漸淡出了人們的視野。2004年至2009年間,董某的父母相繼離世,董某沒敢回家看父母一眼,姐姐和妹妹也早已經遠嫁他鄉。
“因為我的過錯給死者、傷者造成傷害,我給他們道歉。對社會造成的傷害,我很慚愧,我向全社會道歉。”犯罪嫌疑人董某在審訊結束時,向死者以及家人懺悔道歉。
然而,4個失去的生命已經無法挽回,受害者家屬的傷痛也無法彌合。等待董某的只能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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