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新聞網訊 (記者 胡俊) 通過微信搖一搖相識后,女方發裸照被男方威脅,不僅受脅迫與不知情的第三人發生性關系,還被敲詐勒索2000元電話費,10月30日,銀川市永寧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賈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據永寧縣檢察院檢察官楊麗介紹,賈某(男)與王某(女)通過微信搖一搖相識后相談甚歡,雖然各自30多歲,也有家庭,但還是保持著一種曖昧的關系。之后應賈某的要求,王某給賈某發了很多張自己的裸照。后來王某希望與賈某見面,而賈某認為自己長得比較丑,害怕‘見光死’,于是讓其朋友周某頂替他與王某相見,但是王某發現相見的人不是賈某后,王某打電話罵賈某,兩個人發生了爭執。
據了解,幾天后,賈某威脅王某要把裸照公之于眾,王某哀求賈某不要這樣做,賈某隨口說要求王某與其朋友周某發生性關系,并要求王某為其手機繳納2000元話費。因為王某已經與周某見過三次面,周某以為是王某自愿與自己發生性關系。后來王某因當時沒錢繳納2000元話費遂報警,永寧縣公安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抓捕了賈某。
永寧縣人民檢察院審查時,認為賈某不僅涉嫌敲詐勒索罪(未遂),還系強奸犯的間接正犯。間接正犯指不親自實行危害而利用他人為工具實施犯罪的情況。
本案中,賈某、王某、均供述周某并不知道王某是受賈某脅迫而與其發生性關系。因此周某并未違背王某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構成強奸罪。而賈某以公布裸照為要挾,脅迫王某與不知情的周某發生性關系,涉嫌強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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