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快訊(特稿記者 辰光)據北京王才亮律師披露,河南駕車撞死多名拆遷人員的行兇者劉大孬已經被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劉大孬將在七日內被執行死刑。同時法晚記者(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還獲悉,劉大孬的家屬已經向當地法院申請了刑前會見。
2010年11月23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劉大孬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16名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計70.95萬余元。
據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宇通汽車產業園是鄭州市2010年第一批重點建設項目,因建設所需,劉大孬所在的南劉莊村將被整體搬遷。截止2010年6月1日,該村320戶村民中302戶簽訂了搬遷協議,并領取了補償款,包括劉大孬家。
2010年6月1日上午8時許,因對劉莊村的拆遷不滿,劉大孬駕駛一輛白色廂式貨車,停在南劉莊村路口,阻攔拆遷人員進村。在拆遷工作人員勸說村民及劉大孬離開現場中,劉駕車駛向人群,將將劉浩杰等人撞倒,之后再次沖向人群,將劉建禮等人撞倒,接著,又駕車沖向村委會所在地。肇事后,劉大孬逃離現場。當日16時許,劉大孬到鄭州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認為,劉大孬以駕駛機動車輛向人群沖撞的危險方法,致4人死亡、2人重傷、5人輕傷、8人受傷,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其雖能主動投案,但其主動投案情節尚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判決后,劉大孬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上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了上訴,維持了一審的死刑判決,同時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今天中午,法晚記者(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從劉大孬的律師處王才亮處獲悉,王律師接到了劉大孬之子電話,稱最高人民法院已經核準了劉大孬的死刑判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死刑一旦被核準后,將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死刑執行命令,該死刑執行命令將在七日內被執行。劉大孬的家屬已經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請求可以對劉大孬刑前會見。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