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鄭州12月22日電 (劉鵬)22日,河南省紀委對外通報了平頂山市三名縣處級干部違規違紀的查處結果。其中,平頂山市公安局一警務室負責人不但違規私設小金庫,截留、挪用企業保證金,更是6年間未經組織批準往來港澳35次。當地官方決定,對該負責人處以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及違紀資金予以收繳的處分。
經查,平頂山市公安局駐市城鄉規劃局警務室負責人連利民(副縣級)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規開設“平頂山市公安局駐城鄉規劃警務室”對公賬戶;2009年以來未經組織部門批準往來港澳35次,出入境證件未按規定上交組織部門保管;違規截留企業10萬元保證金,挪用5萬元保證金;以警務室保安服務費名義違規套取市規劃局財政資金41.25萬元,私設“小金庫”,濫發福利;違規刻制“平頂山市公安局駐城鄉規劃警務室”公章。
經平頂山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并報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給予連利民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撤銷其副縣級待遇),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期間,平頂山市人防辦助理調研員邢聚才(副縣級)在河南省某公司駐平辦事處違規兼職取酬,并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獲利,構成違反規定從事營利活動錯誤。邢聚才作為副縣級干部,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活動,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經平頂山市紀委常委會議、平頂山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邢聚才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2006至2009年,魯山縣人大黨組成員、副主任王三槐在任昭平臺水庫管理局副局長、黨委委員期間,兼任某旅游公司副總經理,兼職取酬但未按規定登記上交;1993至1999年,在任魯山縣董周鄉黨委書記、梁洼鎮黨委書記和縣煤炭局長期間,收受下屬單位人員禮金;違反人口計生政策計劃外生育二胎。
經平頂山市紀委常委會議、平頂山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三槐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平頂山紀委表示,將強化監督,鐵腕執紀,對黨員領導干部的違紀行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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