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淮晨報報道,欠親戚4萬塊錢,可用支付寶轉賬過后,卻發現親戚的手機號碼已經注銷了,且號碼又被他人重新購入。可這錢也轉過去了,該怎么討回呢?5月9日,記者采訪獲悉,家住肥東縣的李先生就遇到這檔子事兒,最終他找到受轉方家,才討回了屬于他的4萬元。記者通過支付寶方面了解獲悉,遇到轉款對象出錯,可以先聯系對方協商處理,若無效可走司法程序,支付寶方面可以協助提供證據。律師稱,對于受轉方來說,這屬于不當得利,若無證據支撐屬于合法所得需要退回。
轉賬4萬給親戚遇“號碼停用”
今年50多歲的李先生是肥東人,素來對新興的網絡事物比較感興趣,也擅長利用網絡辦公。4月初,他準備將欠親戚的四萬塊錢還給親戚,簡單電話聯系后,李先生就使用支付寶進行轉賬。“因為我們相互用支付寶轉賬過,于是就直接把他之前使用的電話號碼輸入轉賬界面,也沒注意看,就轉了4萬元。”李先生告訴記者,在支付過后,他打電話給親戚,才得知并沒有收到款。
“親戚這個電話號碼注銷了,換了新的號碼。”李先生說,在發現轉錯了后,李先生和親戚都很著急。經過了解才知道,原來親戚注銷過后的電話號碼,被電信運營商重新賣給他人,并且已經用身份證合法注冊使用了。
在電話聯系這名受轉方左營(化名)后,后者得知是“錯轉了錢”,便再也沒有接過電話。
“后來我致電支付寶客服,對方讓我先自行聯系協商處理。”李先生說,他通過報警的方式,找到了左營的家庭住址,在蹲守幾日后終于見到其本人。經過協商,對方也拿出了這4萬元返還給李先生。作為回報,李先生拿出1000元現金予以酬謝對方。
律師:不當得利需要返還
5月9日,晨報記者聯系上支付寶方面,工作人員表示,支付寶僅僅作為一個支付平臺,但轉賬時是需要姓名驗證的,若市民不小心錯轉了人,還是建議通過聯系對方,先私下協商處理,“若需要支付寶方面配合,我們也會幫忙。”此外,支付寶方面建議,若對方拒絕還錢,因支付寶需要實名制驗證,可以由支付寶提供相應的證據,市民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討回自己的損失。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黃奧律師稱,該起事件應當納入“不當得利”范疇,是指一方沒有合法根據獲得利益而致使他方利益受到損失的事實。我國《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本事件中,李先生可以取得證據認定轉錯款后即撥打電話并找到左營要求返還,且左營不能提供可依合同取得該款的證據,因此,左營的行為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依法應當返還不當得利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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