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zhí)法部門提醒游客防范“零負團費”陷阱
據每日甘肅網6月10日訊(甘肅日報記者秦娜)記者從省旅游執(zhí)法總隊獲悉,近日該執(zhí)法部門接到多起旅游投訴,反映旅游者參加某公司組織的“云南13日游只要1200元”等旅游活動后,卻遭遇了自費看景點等諸多問題。為此,省旅游執(zhí)法總隊提醒廣大旅游者外出旅游一定要選擇正規(guī)旅行社。
省旅游執(zhí)法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看似超低價位的賠本賺吆喝,實則多是陷阱。商家先以“零負團費”吸引游客,再通過購物、自費看景點等二次消費獲取更多利益;有的旅游者在行程安排中的購物店購買的商品,返程后發(fā)現是價高質劣的水貨;還有個別高校學生參加學校“業(yè)務代表”組織的旅游活動,途中被“導游”強迫參加自費項目等。而事后,往往因為旅游者未與組織者簽訂旅游合同、沒有任何證據而無法維權。
省旅游執(zhí)法總隊提醒旅游者參團旅游時,不要輕信任何社會團體、機構和個人宣傳或者組織的旅游活動,更不要聽信所謂“旅游業(yè)務代表”的口頭宣傳和承諾,行前要認真閱讀旅游合同內容,本人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時一定要到旅行社的經營場所查看其合法證照;要簽訂規(guī)范的旅游合同,目前,省內正規(guī)旅行社所使用的合同上均標明“國家旅游局會同國家工商總局監(jiān)制的示范合同”;簽訂旅游合同要查看印章,旅行社與旅游者簽訂的旅游合同應當蓋有旅行社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以“某某營業(yè)部”“某旅行社某某之旅”字樣出現的印章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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