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批民生新規明起施行
網約車司機納入出租車行業統一管理,新版駕考大綱強化實際道路駕駛能力,網絡第三方平臺須對食品安全承擔責任……這個10月,一批民生新規開始施行,讓我們的生活擁有更多法治保障。
網約車司機
正式納入出租車
行業統一管理
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版《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明確,網約車駕駛員將被納入出租汽車駕駛員范疇管理,從業資格從此有了統一規范。
根據新規,網約車司機須通過從業資格考試,須滿足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后駕駛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等條件。考試合格者將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新規要求,網約車駕駛員的注冊,須通過出租汽車經營者向發證機關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完成,報備信息包括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信息、與出租汽車經營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等。
新版駕考大綱
調整部分車型學時
10月1日起,新版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開始施行。與現行大綱相比,新大綱規定C1駕照和C2駕照的總學時分別為62學時和60學時,均比原來的要求少了10多個學時,但各準駕車型培訓里程最低不得少于300公里。
新大綱對每個學時的具體時間也作了明確規定:每學時為60分鐘,其中有效教學時間不得低于45分鐘;每個學員每天的課堂學習時間和實際操作時間均不得超過4學時。這意味著部分駕校開設的短期應試突擊班將難以為繼。
“講話”需慎重
微博朋友圈電子數據可做刑案證據
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微博、朋友圈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可作為電子數據,有權被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依法收集、調取。
此類電子數據包括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以及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以數字化形式記載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證據,不屬于電子數據。
規定強調,檢察院、法院應當圍繞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審查判斷電子數據;對扣押的原始存儲介質或者提取的電子數據,可以通過恢復、破解、統計、關聯、比對等方式進行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電子證據,而收集、提取電子數據應當由二名以上偵查人員進行,取證方法應當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網絡食品安全
若出現問題,第三方平臺須擔責
網絡購買的食品出現安全問題,第三方平臺有沒有責任?根據10月1日起實施的《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履行相關義務,導致發生較大級別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等嚴重后果的,將被責令停業。
非刑事司法賠償
法院訴訟中的違法行為可賠償精神損害
10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對非刑事司法賠償中的精神損害賠償作出了明確規定。根據此解釋,非刑事司法賠償案件中,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人身權造成精神損害的,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企業注冊登記
五證合一、一照一碼,企業不再“跑斷腿”
辦理一個營業執照要跑五六個不同部門、提交幾十份材料、等待好幾個月……從10月1日起,全國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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