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臨時工遭辭退反被公司告上堂
昨日,在蘭州中院調解下這起涉及清潔工的勞動爭議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中國甘肅網12月10日訊 據西部商報報道 (記者 焦太霞) 因物業公司未中標,5個臨時清潔工被告知要轉崗。與此同時,物業公司發現處于“待崗”的清潔工在他處另行謀職了,遂將他們全部辭退。清潔工不服,物業公司更不服。誰是誰非?雙方不斷通過仲裁、訴訟尋求說法。2016年12月9日,在蘭州中院法官的調解下這起涉及清潔工勞動爭議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2006年7月,王大姐等五人與甘肅齊建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物業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在物業公司承包的黃河風情線景區從事清掃保潔工作。2013年6月20日,雙方簽訂一份期限為一年的勞動合同書。但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續簽,王大姐等人仍在原崗位從事保潔工作。2015年7月28日,由于物業公司未能中標黃河風情線路段保潔項目,不能繼續向王大姐等人提供該路段的保潔工作,遂召集王大姐在內的員工開會,告知未中標及安排員工到其他工作崗位等事宜,但王大姐等人在安排新崗位會議記錄上未簽字。2015年11月16日,物業公司以王大姐等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無任何理由擅自離職兩個月之久,以及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等為由,并征求工會意見后作出辭退王大姐等五人的決定文件,同年11月18日,以郵件快遞方式向王大姐等人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勤勤懇懇干了近10年,老了老了,卻被辭退了,王大姐們想不通了。同年12月29日,王大姐等人向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請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支付未辦失業金的失業金損失、退回押金。該仲裁委于2016年3月2日作出裁決,支持了王大姐等人的請求。該裁決書送達雙方后,物業公司不服裁決遂訴至法院。
城關法院一審認為,由于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后,原告作為用人單位再未續簽勞動合同,致使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原告應依法支付其二倍工資,但超過仲裁時效部分不予保護。法院判決:原告支付被告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倍工資;退還押金。一審判決后,物業公司不服,遂向蘭州中院提起上訴。
該案審理過程中,經法院主持調解,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請求人民法院確認:物業公司一次性支付王大姐等人二倍工資及押金;上訴人物業公司放棄其他訴訟請求,上訴人王女士放棄其他仲裁申訴請求。2016年12月9日,雙方在法官的見證下,各自履行的相關協議。這場長達一年的訟訴得到了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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