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董明珠:建議偷手機判10年撿手機不還判5年
據中國經濟網報道,全國人大代表,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董明珠在3月7日下午廣東代表團小組會上建議立法,對偷竊手機、撿到手機不還者追究刑事責任。董明珠建議,“偷手機判10年,撿到不還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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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明珠解釋到,現在手機在我們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手機上有很多功能,特別是很多手機都綁定了銀行卡,所以丟失手機應該無償退還。在新的時期,應該重新定位,它不像一般的財務丟失。
“偷要判10年,撿到不交判5年,這個社會就穩定了,我們立法也好,做一些制度建設也好,一定是為大眾服務的,它在日益完善。”董明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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