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兩任市委書記落馬后,又有多人被查
5月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廣東省揭陽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吳毅青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吳毅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人事調動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毫無紀法底線,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接市政工程、調整土地規劃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從履歷上看,吳毅青是揭陽本地人,曾任普寧市副市長,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局長,市能源局局長,揭陽市揭東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揭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等職,官至副廳級。今年3月,他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廣東省近年反腐力度一直很大,而揭陽市的強力反腐態勢,也引起了外界的關注。2012年12月,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被查。經查,陳弘平在揭陽市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2017年6月,陳弘平因受賄近1.4億元被判死緩。
值得注意的是,陳弘平也是揭陽本地人,而且仕途軌跡基本都在揭陽,他從基層一直做到揭陽的“一把手”。2008年3月至2011年10月,陳弘平任揭陽市委書記。長期與他共事的萬慶良,曾在2004年9月至2008年2月,擔任揭陽市委書記。萬慶良后來升任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委書記,成為廣東省委常委。2016年6月30日,受賄1.1億多元的萬慶良,被判無期徒刑。
在萬慶良、陳弘平落馬后,還有多位在揭陽擔任重要領導職務的官員被查。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陳延華,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林旭群,揭陽市原政協副主席、揭西縣委書記陳群峰,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杜小洋等人相繼落馬。
這些落馬官員的腐敗問題,與此次被“雙開”的吳毅青有相似住處。比如,揭陽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林旭群,就被指出“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嚴重破壞選人用人制度和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而吳毅青被指出存在“在人事調動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問題。
在短短幾年內,一座地級市出現多位擔任重要領導職務的官員落馬情況,并不常見。而已經落馬的官員,被曝光涉案金額巨大、腐敗問題極其嚴重,也說明當地的政治風氣存在一些問題,反腐和廉政建設的任務十分艱巨。對此,當地需要盡快清理腐敗官員的流毒,營造良好的政治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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