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與打拐志愿者@上官正義 在廣西柳州調查證實了一起販賣嬰兒后成功落戶案例。調查顯示:2017年9月巴某以3萬元價格從柳州融安縣李某某處購入男嬰。隨后,按李某某的指導巴某以“撿拾棄嬰”之名報警;2023年2月底,融安縣民政局發布《尋找棄嬰生父母公告》;此后,民政局為巴某辦理領養手續;至此,買來的男嬰通過收養程序洗白,落戶巴某家,買嬰成為“合法收養”。
澎湃記者梳理柳州市2021年度的39名“棄嬰”流向發現規律,“撿拾者”報警后“棄嬰”被警方送往柳州市兒童福利院,其中有30名“棄嬰”,又通過寄養渠道回到“撿拾者”手中,76%的“棄嬰”出現了“誰撿拾、誰撫養”的現象,完成了從“撿拾棄嬰”到“撫養”的閉環。與巴某洗白嬰兒身份的手法高度吻合。調查中,李某某自述已賣出4名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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